我给儿子交30万首付,叫儿子儿媳还贷款,岳母不同意怎么办?大家给个意见?
▍我给儿子交30万首付,叫儿子儿媳还贷款,岳母不同意怎么办?大家给个意见?
是你亲家母不同意吧,要是我的话,我女儿嫁过去还要承担那么重的还款压力,我心里也不高兴。
这里估计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房子产权归属问题,如果是婚前的话,女方很在意这方面的问题,另外一个可能就和小两口的生活质量有关了,亲家是不是嫌弃男方父母给予的有点少,加大了小两口的负担。
房贷压力太大,严重影响年轻人生活质量
房子增值空间也是一个考量
我有个朋友当年结婚时,父母没有多少钱,通过借款才给了自己儿子三万,而且房贷的压力仍然要朋友夫妻承担,朋友很自觉的加上了妻子的名字,而且把她的名字排在了前面,而且自己负担全部的按揭贷款,有时候还完贷款工资就剩下几十元,妻子也理解他的不容易,和他共同面对,但毕竟二人工作没几年,生活压车很大的,女方父母支援了部分装修两口子一般是攒一些钱就添一些家具电器,小板凳上放上菜板就是他们的饭桌,直到两年后家具电器才基本到位了,而且随着工资收入的增加,日子才渐有起色。
但一些年后父母在银行的借款形成逾期,还是向儿子要钱才还上的,朋友当年的房子卖了,价格升了接近三倍,就当是当年父母投资的回报,但朋友妻子不这样想,总觉得二老对他们夫妻没一分帮助,而且他们对小儿子却帮助了很多,小儿子做生意的亏空大约有十几万几乎都是他们还的,这还不算利息,而且他每月给老人1000元的生活费,中秋春节加在一起8000元,但小儿子一家只是在两节给一些,加在一起不到1000元,所以朋友妻子很委屈,好在妻子能理解朋友的难处,没有因此而争吵。
回到题主的问题,我觉得如果你有能力多给儿子一些支持的话,就多给一些,如果真是最大的能力了,也要跟儿子、亲家说清楚,并且在以后能支持的多支持一点,俗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对儿媳妇好,就是对儿子好,而且想晚年幸福,对儿媳妇好比对儿子好还是重要。
▍我给儿子交30万首付,叫儿子儿媳还贷款,岳母不同意怎么办?大家给个意见?
岳母不同意,估计是因为涉及房产归属的认定问题。
这么说吧,如果父母付首付,并且登记在他们夫妻名下,那这套房子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那我想岳母应该是不会不同意。
但是,如果父母付首付,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再由双方共同还贷,这个时候的产权归属就具有不确定性。事情存在不确定性,那对于女方来说,可能是相对不利,所以岳母才会不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是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原则上理解这里的付款是指全款付款。但是,这个毕竟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这是进行赠与约定。例如,你们可以约定这个赠与是对儿子的个人赠与,不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这个就是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当然,因为夫妻共同还贷,到时候女方也可以就共同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进行主张,但价值相对就少很多。
▍我给儿子交30万首付,叫儿子儿媳还贷款,岳母不同意怎么办?大家给个意见?
我有一个儿子去年本科毕业在省城打工,月工资只有4500,付完房租生活基本开支,至多剩1000元。
我家生活在一个四五线的沿海小县城,夫妻靠工资生活,月收入约1.1万。在体力能支撑条件下,兼职可赚月收入约5000元。生活成本月均4000元。目前住在2000年购买的全款房内。
考虑到儿子未来娶媳妇之事,我在2015年花(106+2.3)万全款买下一套新房和15万的一个车位,2019年花40万装修好。总共约163万。这一笔就耗尽了我们夫妻俩近18年的全部省吃俭用,还负债约10万(装修贷)。
本人今年57,未来5年内,继续奋斗,计划节存40万,以备儿媳彩礼(5~10万)、婚礼开支(8~10万)、孙子或孙女满月(3~5万),小车(15~20万)用。
不考虑未来亲家的陪嫁。新房产权证、小车行驶证只有本人名,未来的小两口只有使用权。
15~25年后,我们夫妻可能过逝了,所有财产包括理财保险、人身意外险等均作为遗产,会通过公证转给儿子。
假如未来儿媳安分守己,小夫妻努力工作,仍然无法应付生活开支,我可以考虑月均支援5000元,但房、车不可能加名。
对于亲家困难,我可以在能力范围内适当帮助。
假如儿媳是独生女,亲家沒有退休金什么的,赡养由小夫妻俩承担。
假如儿媳来自非独生子女家庭,亲家年老生活无保障,其赡养由儿媳去承担相应均等份额。
对于无节制地拿小家庭财产去帮扶娘家的儿媳,我的做法是首先切断我给他们的经济支援,其次设法让他们离婚。
好吃懒做,不工作,不做任何家务,期望靠别人养的女孩,非诚勿扰,一边去。
▍我给儿子交30万首付,叫儿子儿媳还贷款,岳母不同意怎么办?大家给个意见?
给儿子交30万首付款,由儿子儿媳妇来还贷款,这时候岳母提出了反对意见。
我感觉大概率还是因为房子的产权登记人只要你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吧。
从逻辑上来说,岳母提出这样的担心也是可以理解的,估计在她看来,房子的产权是你儿子一个人的,而双方结婚后却要共同偿还房子的按揭贷款,这时候岳母就会觉得自己的女儿吃亏了,房子的产权没享受到,每个月还要不断的往房子里搭钱。
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不完全对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婚后的按揭还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就是说首付的30万可能跟儿媳没有关系,但婚后两人共同偿还的贷款是属于一人一半的,这与夫妻双方的具体收入没有关系,就算儿媳妇一分钱不赚,也是享有一半的权益的。
虽然道理是这样的道理,但毕竟岳母已经提出了反对意见,在我个人看来这个房子的首付款也并不是特别的多,其实是可以考虑把儿媳妇的名字也写上的,这样我估计岳母也就不会有什么反对意见了,这样儿媳妇也算是心里有了保障,以后与你儿子的婚姻生活也可能会更加的稳固。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岳母觉得你缴纳的首付太少了,觉得女儿跟着你儿子以后会受苦。这就要看你们家的具体想法了,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那么也就真的没什么办法了,如果已经拿出了全部积蓄,女方家还是坚持不同意结婚,那么我觉得这的有必要让你儿子重新审视这段感情了,毕竟结婚的核心基础是两个人的感情,如果单纯的把钱财看的太重,以后也是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潜在问题的。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我给儿子交30万首付,叫儿子儿媳还贷款,岳母不同意怎么办?大家给个意见?
首付交得太少了,感觉像是算计女方。有条件最好全款买房。贫贱夫妻百事哀,婚姻还是要门当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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